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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2000字)

投稿:月漾 时间:1年前 我要投稿

本文《“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作文2000字》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如果觉得好请推荐给同学们吧~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2016年作为奈曼旗“文化旅游发展突破年”,自7月起将陆续举办大型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

  为全面推广奈曼旗旅游事业,展现奈曼旗民族文化和独特魅力,提升奈曼旗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奈曼旗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2016“生态大漠”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委员会、奈曼旗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通辽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奈曼旗委宣传部、奈曼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奈曼旗旅游局、奈曼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奈曼旗摄影家协会、内蒙古乃蛮部落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征集反映奈曼旗自然风光、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文风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特别征集奈曼旗境内的沙漠那达慕、蒙古族服饰沙漠集体婚礼、越野车(U2、UTV)、摩托车沙漠越野拉力赛等系列文化旅游推广活动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谢绝中国摄影报“走进生态大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中国摄影报“走进沙海明珠-奈曼旗”摄影联谊赛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奈曼旗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不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奈曼旗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文章标签: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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