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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全国爱耳日”的由来 (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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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3月3日“全国爱耳日”的由来作文3000字》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如果觉得好请推荐给同学们吧~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导语:每年的“爱耳日”确定一个主题,在全社会开展以预防耳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有关部门要组织各级领导、耳鼻喉科专家、医务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志愿工作者和残疾人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观摩,走上街头咨询义诊,开展听力助残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全国爱耳日的由来,欢迎大家阅读!

 

  听力与语言是人类相互交流和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然而,耳病和听力障碍的阴霾却袭扰着人类。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世界有轻度听力损失者近6亿,中度以上的听力损失者2.5亿。我国有听力障碍残疾人2057万,居各类残疾之首,占全国人口的16.79‰,其中七岁以下聋幼儿可达80万,每年还将新产生聋儿3万余名。老年性耳聋有的949万,随着人口寿命增长和老龄化,老年性耳聋的人数不断增加。听力障碍严重影响着这些人的社会交往和个人生活质量。

  导致耳聋的因素有耳毒性药物、遗传、感染和疾病,因环境噪声污染、意外事故导致耳聋的人数逐渐增多。这一人数众多、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已引起全社会,特别是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部分城市已经成立了防聋指导小组,开展了耳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拓宽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它国际组织的合作领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卫生部组织颁发的《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对加强耳聋性药物的使用管理,减少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1998年1月,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在京的听力学界、特殊教育学界的知名专家进行座谈,大家一致建议由卫生部牵头,尽快确立全国“爱耳日”,加强社会宣传,普及耳聋预防和康复知识,以减少耳聋发生。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2000年3月首次全国爱耳日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首次全国爱耳日的主题是:“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1999 年国务院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所属的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正式将我国设定“爱耳日”活动列入 1999 年度工作计划。而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等十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 3 月 3 日 为全国“爱 耳日” , 并于2000年在首都和各省会城市成功地开展了第一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因此确定2004年我国的爱耳日活动主题是——“防聋走进社区”。旨在发挥社区人口密集、传播迅速,宣传教育具有事半功倍的优势。使老百姓能够真正体会到日常保健、规律生活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

  加强耳病防治,不在一朝一夕,也不仅仅是卫生部或残联的活动,它与我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长年不懈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卫生厅(局)、教育厅(局、委员会)、民政厅(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影视厅(局)、技术监督局、药品管理局、妇联、老龄委:

  为了树立全民爱耳意识,减少耳聋发生,加强耳病防治,中国残联、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等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全国爱耳日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因此确定2004年我国的爱耳日活动主题是——“防聋走进社区”。旨在发挥社区人口密集、传播迅速,宣传教育具有事半功倍的优势。使老百姓能够真正体会到日常保健、规律生活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加强耳病防治,不在一朝一夕,也不仅仅是卫生部或残联的活动,它与我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长年不懈的共同参与和支持。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

  全国爱耳日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残联康字〔1999〕第2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卫生厅(局)、教育厅(局、委员会)、民政厅(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影视厅(局)、技术监督局、药品管理局、妇联、老龄委:为了树立全民爱耳意识,减少耳聋发生,加强耳病防治,中国残联、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等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

  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因此确定2004年我国的爱耳日活动主题是——“防聋走进社区”。旨在发挥社区人口密集、传播迅速,宣传教育具有事半功倍的优势。使老百姓能够真正体会到日常保健、规律生活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

  加强耳病防治,不在一朝一夕,也不仅仅是卫生部或残联的活动,它与我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长年不懈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历年全国爱耳日的主题:

  2000年3月3日第一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2001年3月3日第二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减少耳聋发生 实施早期干预

  2002年3月3日第三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

  2003年3月3日第四次“全国爱耳日”主题: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

  2004年3月3日第五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防聋走进社区

  2005年3月3日第六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

  2006年3月3日第七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2007年3月3日第八次“全国爱耳日”主题: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2008年3月3日第九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奥运精彩—我听到

  2009年3月3日第十次“全国爱耳日”主题:正确使用助听器

  2010年3月3日第十一次“全国爱耳日”主题:人工耳蜗——重建听力的希望

  2011年3月3日第十二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2013年3月3日第十四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健康听力,幸福人生——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

  2014年3月3日第十五次“全国爱耳日”主题:“爱耳护耳,健康听力”

  2015年3月3日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从国务院组织的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可以看到,0~14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致残的原因和所占的比例是:原因不详的占27.79%,中耳炎占17.47%,高烧疾病12.97%,药物中毒11.92%;家庭遗传9.08%,发育畸形6.95%,妊娠期疾病2.8%;地方病、产钳外伤、嗓音等均不到1%。前四项占70%以上。近30%的家长说不清孩子致听力残疾的原因,也就是说家长对于孕期或婴儿期致聋原因不了解,对于可能使胎儿或婴儿致聋的因素不能排除。

  这需要社会多宣传爱耳防残的科学常识,家长应多学习这些知识并采取保护胎儿和婴儿顺利成长的措施,使儿童不受致残因素的影响。近40%的原因中有的是可以避免的,如,可以不用耳毒性抗生素要来避免药物中毒;有的是可以正确治疗而无后遗症的,如中耳炎等。如估算我国一年新增3~4万聋儿,那么有2~3万名是在前4项致聋原因之内。排除了这4项原因就可少产生约70%的聋儿。

  在调查中还看到0~4岁的听力残疾儿童中城市占5.64%,城镇占11.16%,乡村占83.2%。这说明大多数(80%以上)听力残疾的婴幼儿和少年在广大农村,也就是宣传防聋科普知识和爱耳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还有另一项统计: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各类残疾儿童占被调查人口的比例大于全国的平均数。全国是每千人中有残疾儿童7.75人,侗族是10.5人,藏族10.64人,白族11.01人,苗族11.97人,土家族12.04人,瑶族14.81人,壮族15.82人,彝族20.01人,哈尼族高达29.69人,近4倍于全国平均数。而这些生活在广大农村的少数民族地区更是重点中的重点。在致残儿童比例大的地区和民族中开展爱耳防聋工作可以更快收到效果。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世界有轻度听力损失者近6亿,中度以上的听力损失者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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