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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500字)

投稿:腾飞的蛇 时间:1年前 我要投稿

本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作文500字》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如果觉得好请推荐给同学们吧~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追风筝的人,就像我们在追逐的那些美好的希望一样,有时我们为了自己重要的人而不顾一路荆棘,无畏向前。下面是语文迷整理的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1】

  我在看这本书时从头到尾脑袋里都萦绕着两个字——家园,阿米尔的家园、哈桑的家园、我们的家园。父母亲的呵护,伙伴间的嬉闹,褪色的房子,夕阳下的召唤,以及那些贯穿于整个童年之中的游戏,这些都是家园的一部分,构成了我们心中最最安全的那个角落。在走向成人世界的过程中,每每回望都是一种心灵的满足。

  本书作者卡勒德·胡塞尼一定缺乏安全感,作为一个阿富汗裔的美国人,在911之后他的生活必定会受到影响。当误解和猜忌来临的时候,他也许会望向那片他从未涉足过的远方故土,胸腔中猛然澎湃起和那里苦难同胞们一个味道的鲜血。这就是血脉,不仅在祖辈与后辈间传承,也在乡土的滋养下传承。如同剖开我们的血管,里面流淌着的有李白的诗酒、唐宗宋祖的风骚、方块字的儒雅和乡间陌上的花开一样,他的血管里也会有巴米扬的大佛、兴都库什的雪山,这不可改变,永远都不会。

  小说的主人公阿米尔在战乱中少年离乡,又在中年时千差万错地赶回去,我想这该是作者深藏在心底的灵魂皈依与精神回归。作者用他与故乡之间那根情感的线,构成了小说主人公的行动轨迹。在这条线上,是他对童年伙伴的愧疚,对自私的谴责,我们在这种情感中慢慢舒展自己的阅读神经,却不料在后面发现了更为震撼的背叛与欺骗。这都不算什么,在欲望与政权面前,人们对内心罪恶感的救赎更显伟大。

  每个人都曾经靠近罪恶,做过一些不能原谅自己的事情。当阿米尔看到仆人哈桑被鸡奸,他选择了逃避与沉默,而哈桑擦干眼泪后一如既往地用真诚相待。这种纯洁到残忍的真诚让阿米尔有了更大的罪恶感,甚至开始设计陷害哈桑,只为了能够不再见他而忘记那一幕……我记得小学时院子里面住着一个成年侏儒,有一次在澡堂洗澡,为了在伙伴面前逞能,我跑到他旁边去比个子。当时的得意换来了我长达二十多年的愧疚,我到现在仍能记清他假装没有看到我闭着眼睛使劲儿洗头时的表情。也许,这就是最初尝到犯罪的滋味吧,在以后的人生旅程中,尝的多了也就没有了反应。但最初的,仍旧很痛。人类是有原罪的,内心深处永远有一些东西引导我们制造罪恶,而后自责……好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逃难,没有塔利班,没有屠杀,于是也就没有了书中所描述的那些巧合与高潮。但是我们始终与罪恶感相伴,这种感觉会化生出不同的情绪来影响我们每一天的生活,比如伤害,比如过激,比如悔恨,比如诅咒,比如谅解,比如很多很多叫不出名字却时时存在的波动。

  哈桑的儿子被阿米尔带到了美国,他带他走出阴霾,他教他去追风筝。书的结尾绽放着一种童年的光彩,它足以化解两代人之间的恩怨、背叛与欺骗。好在作者就此收笔,留给了我们无声、无形的宽慰,带我们回归最初的家园。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2】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非常精炼的书,它讲述的是“我”与父亲、朋友阿桑之间的复杂情感。它细腻地勾勒出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让人明白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之间的脆弱关系。在文中,“我”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而哈桑却只是家中仆人的儿子,这地位的差异注定使他们有着无望的友谊,而这无望的友谊由追风筝开始……

  追风筝是中东地区的一项传统,而哈桑则是一个追风筝的好手。文中追风筝的画面是两人共有的美好记忆。“‘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角的拐弯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后。”然而,曾经美好的友谊却注定如梦易散。正如文中的“我”所说——“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在一个宗教的阿富汗,在一个动荡的阿富汗,忠诚与血缘可以被摒弃,友谊当然也可以背叛。

  “我”在目睹的哈桑被人猥亵而怯于施救时,悲剧已悄悄拉开序幕。在良心的挣扎之后,“我”终究无法面对哈桑,即便他并没有怪罪;而且若让父亲知道“我”未相救,那身具阿富汗人勇敢品质的父亲必然不会承认自己有一个懦弱的儿子。在经历了痛苦的抉择后,“我”选择了栽赃,将哈桑和他的父亲以小偷的罪名赶出家门,以进一步的罪恶来逃避现实。“我”在友谊与血缘中选择了血缘,选择了背叛友谊与忠诚。他心里道,“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入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湖怪。”

  在后来,一个消息却如晴天霹雳击碎了“我”,哈桑居然是父亲的私生子。父亲高大的形象碎了,一同碎掉的还有生活美好的表象。像灯光褪去之后,生活露出了丑恶的本质。

  “我”要逃避,像以往每次遇到问题一样。正在这时,战乱开始,无数有权有势的阿富汗人逃向他乡。这是一场极具宗教意味的战争,但战火下呻吟的确是普通人。“我”与父亲挤上一辆闷罐车,离开了故国,因为他不仅逃避战争,更可以逃避有着无数阴暗回忆的童年,逃避迷茫的信仰,逃避自己良心的谴责,去往美国,成为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普通人,与故国与民族再也不担上什么关系。结婚,生子,用文中的话说,“我离开很久远了,久远得足以遗忘,也足以被遗忘。”

  可是,这一切旧事被一个电话唤醒——“来吧,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这是一条艰难的救赎之路,“我”再次回到故国,曾以为遗忘的土地却好像并没有把“我”遗忘。

  最终,像儿时追逐树顶上高高飘扬的风筝一样,“我”勇敢地去追,追逐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追逐被背叛的友谊、亲情、信仰。“我”将故人哈桑之子索拉博带到美国,用真诚去化解孩子心灵上的创伤,最终带来了一丝春来的气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微笑。斜斜的。几乎看不见。但就在那儿。”就像儿时的哈桑一般,“我”对着哈桑的儿子说:“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挂着哈桑式的微笑、转身:“为你,千千万万遍。”当人生再次画出一个圆回到原点,事情是否还能回到从前?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在主角阿密尔心里,他已经追到了那只飘荡心头几十年的风筝。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着这么一个风筝。它可以是理想与信仰,可以是忠诚与羁A,可以是亲情,可以是友情,抑或是一种飘荡的情结,如汪国真对未知,如三毛对远方,如韩少功对乡村,如梭罗对于自然,如托尔斯泰对人性。我们不断探索与追求,希冀能追上天际的脚步。

  汪国真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在他心里,“到远方去,到远方去”便如一只晃悠在心底的风筝,荡荡悠悠,充满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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