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学的道路上,写作文往往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经常不知道怎么写,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拥有好的文笔,绝对是受益一生的硬实力。而写作能力的提升,必须从小培养,对于这篇作文题目,建议多看《命中不可多得的良师》相关范文,多动笔练习《命中不可多得的良师》相关习作,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本文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你的写作带来帮助,如果觉得这篇命中不可多得的良师作文1500字不错,记得推荐给同学哦~
我没有过早地发现自己的文学天赋,就像我没在意自己的年龄在岁月中递长。直到有一天,爸妈说我长大了,我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成熟了,就像老黄说我很有天赋,我便一下子写出许多好文章一样。
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也并非一个坏学生,只能算是个不好也不坏的学生。换言之就像作业本上对也不是错也不是的半对符号,或者再通俗点就好比一篇文章的过渡句或过渡段,我呢,则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班内像我一样的人为数不少,不为班内贡献重大的破坏性,但做些小动作,或作弄一个别人,已经习以为常。总之,不搞出什么大乱子,就是小乱子不断。
初一时,体育老师姓黄,不是班主任,所以我们就没必要按规矩出牌。张山来了,就叫张老师;李四来了,就非得叫李老师。而我们几个就很别出新栽,私下商榷,最后一致举手通过,叫他老黄。老黄,这个称呼感觉好玩极了,私下里,我们几个便欢快地叫开了。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秘密的称号很快被人发搅,便成了不是秘密的秘密。结果还一度传到了老黄的耳朵里。老黄给我们的直观印象是有些许幽默的。所以,当他心平气和地询问大伙谁给他起“老黄”这个名子时,让我觉得他不像是要刻意找到原凶而适机报复的心理,更像是要特别感谢谁有一副创意的头脑给他起这个创意的名子。当时,老黄的这种处事举措,让我等佩服之至。
初二分班的时候,老黄摇身一变,鬼使神差地成了我们的班主任。班主任一般教语文,老黄也教语文,并且第一堂课就布置千字习作,名为《我的老师》。
摊开干干净净的方格纸,我犹犹豫豫的思量久久未能动笔,提写半字。不知老黄何时踱到身旁,用并排弯曲的食指和中指在方格纸上轻敲了两下,但并未耳语。我懂,迅速动笔作出欲写的姿式。老黄见壮,才无声走开。
其实,不是我不想写,是怕写了也白写。记得初一时,我把洋洋酒酒的得意之作交上去,结果得老师批语一句:你这篇文章是抄的吧?收到本子过目一望,令我泣笑皆非,喜忧参半;喜的是自我笔下之作居然被抬举为抄袭,这已经从侧面地把我夸了。忧的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接连几次亦如此,我便打消了再次写作的念头。如今已“改朝换代”,我不知老黄是否算得明君,姑且显露一下山水,试它一试。
世界上有些事总是发生的莫名其妙,正当我本对上交之作不抱任何幻想之时,事情偏就出乎意料。当我的作文被办公室各个老师欣赏,继而又在班内被当成范文品读。当时的心别提有多高兴了,简直有种发狂的感觉。特别是课下几个漂亮的女生争着抢着要看我的作文,还一个劲地夸我文采好,那种飘飘然的感觉,瞬间变得身轻如燕,估计跳楼都可能顺风飞走。
很快,我便发现自己已经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老黄,不仅仅是他挖掘出我文章的潜力,更重要的是他博学多才的知识涵养和教书育人的独特方式,再加上他本人的和蔼可亲,我便肯定的认为他是明君,而我则甘为臣民也欢喜。
初二的一年,我像收获了人生的黄金一样感到它的弥足珍贵,以及来之不易。是老黄,教会了我们读懂了苏轼那“大江东去,浪淘尽“的豪迈,毛泽东那”成吉思汗弯弓射大雕“的雄壮,李清照那”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的温婉。因此,我得奖了,当全校第一名的优秀作品在领奖台上通过高音喇叭回荡在整个校园时,那就是出自我的笔下。我开心吗?但我并不开心,包括全班同学,因为翌年的初三,老黄调任升迁了,是我们用眼泪欢送的。
老黄走了,但我并没有停止手中的笔,而是更加卖力地写,直到它变成铅印。感谢老黄,感谢他的赏识和激励,给了我一个文学梦的追求,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改口,老黄不再是老黄,是我永远尊敬的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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