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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初一作文 (2500字)

投稿:荒原 年级:初一 时间:1年前 我要投稿

本文《我爱阅读初一作文2500字》由作文汇用户投稿,希望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如果觉得好请推荐给同学们吧~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图书馆是我放飞梦想的地方,图书馆是让我有远大梦想的地方,是图书馆让我喜欢上了阅读。小编收集了我爱阅读的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我爱阅读

  我是一个小书迷,只要捧起书,我就可以忘了吃饭、忘了睡觉。从小,我就与书有一种不解之缘。

  记得妈妈说过:在我满一周岁那天,爸爸妈妈把一大堆东西如汽车、手-枪、球、笔和几本书放在我的面前让我挑选,我一下子就拿起一本色彩鲜艳的图书,把它抱在怀里紧紧不放……。也许这是一种缘分吧,从小到大,我对阅读都有一份特别浓厚的感情和兴趣。

  在我还是牙牙学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亲子阅读,妈妈拿着一本本色彩鲜艳、生动有趣的故事书,用她那抑扬顿挫的声音为我念儿歌、念故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妈妈的声音犹如一架播种机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撒下爱读书的种子,让我从小就享受到阅读带来的乐趣。

  到了小学一年级,我已经认识一点生字了。开始,妈妈为我挑选一些带拼音的书来阅读,随着识字能力的提高,渐渐过渡到读不带拼音的书籍,读书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从《格林童话》到《寓言故事》;从《上下五千年》到中国的四大名著;从《爱的教育》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十万个为什么》到《百科全书》……这一本本书都让我流连忘返。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开阔了视野,启迪了智慧和懂得了许多做人道理。我的阅读能力不断提高,写起作文也洋洋洒洒、言之有物了。我深深地体会到阅读的好处,阅读的兴趣更高了!如今,我已经做到“让阅读成为习惯”。

  从一个小不点到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书一直是我的良师益友,它伴随着我成长!见证着我进步!至今,如果你问我最大的兴趣是什么?我仍然响亮地回答:“阅读是我最爱的选择!

  第二篇:我爱阅读

  俗话说得好:“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师,”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变得枯燥乏味。因此,读书是必不可少的。

  受爸爸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爱沂书。记得5岁以前,我还不识字,就听妈妈讲书上的故事,我觉得非常有趣。当时,我就想:要是自己也能看书上的故事,把它讲给妈妈听该多好啊!于是,能识字、会看故事书成了我内心的最大愿望,每次,只要看到大人们在看书,我也会捧着一本儿歌书,装模作样地逐个指着字,高声朗读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儿歌,功夫不负有心人,慢慢地,我竟在不自觉中认识了很多字,真的一个人能念陌生的儿歌,看较短的故事了。拼次看完,我总要晰睁呀呀地读给妈妈听,然后仰起幼稚的小脸,等待着表扬……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10岁时,我就已经能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名著原本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非卧龙先生——诸葛亮莫属了。他上知天文、下识地理,能让天地飞沙走石,能让山河自动让路。但孔明先生的这一切,我总觉得也得益于他博览群书。因此,对他的崇拜化作了我读书的不竭动力。

  如果说,以前我看书纯粹是为了“好看”“有劲”,那么,现在己读小学六年级的我则真正体会了“开卷有益”。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进行一次画画猜歇后语的比赛。刚开始,妈妈一路领先,我净输,可到了最后,我竟然利用从课外书上看到的“死诸葛吓走活司马——生不如死”这个歇后语把妈妈难倒了,为了这,我还得意了好儿天呢!

  还有一次,语文课上教《长征》一文,同学们提问“五岭”是什么意思?红军为什么要进行长征?我一听,嘿,刚看过的魏巍写的《地球的红飘带》上不都写着吗?于是我站起来,带着激动和些徽的自豪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听着大家的啧啧称赞,望着老师那充满赞许的眼神,那一刻,内心涨涌着一种对优秀课外读物的无比亲昵与感激之情。

  如今,尝到课外阅读甜头的我,更是和好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长大后还想当一个文学家呢!

  第三篇:我爱阅读

  书籍,图书馆是我放飞梦想的地方,图书馆是让我有远大梦想的地方,是图书馆让我喜欢上了阅读。

  记得有一次,我第一次去学校的图书馆,当时,我不太喜欢阅读,可是,一到图书馆,我好象来到了一个书的世界,每本书都在对我说:“快来阅读我吧!我很精彩的!”我随便拿了一本书,看了不到五分钟,我就被里面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住了,我好记得故事的大意是:从前,有一位樵郎,他射得一手好箭。有一次,他看见一只大鹏抓着一只鸟在天上飞过,樵郎马上搭上箭欲射,大鹏急忙说:“饶了我吧!以后我会帮你的!”樵郎说:“那你把鸟放了!”鸟就这样飞走了。大鹏拔下一根羽毛给蕉郎说:“需要帮忙就吹以下,它就可以了。在回家的路上,一辆极为华丽的马车来到山脚下,马车上坐着一位公主,公主一行正在山中走,突然,一只狮子蹿了出来,宫女士兵们一见就把公主丢在路上,各自逃命了。樵郎看见了立刻拿出一支箭,向狮子射去,狮子被射中了!公主看见了英俊的樵郎,羞怯地说:“尊敬的勇士,请留下你的名字!公主从发髻旁取下了一支金凤杈,送给他说:“这凤杈我有两支,今日我送你一支,你拿上它到皇宫里向父王求婚吧,我叫玫瑰公主!”过了几天,樵郎拿着金叉子到皇宫去求婚。皇宫因为太远了,所以樵郎没法去,这时,樵郎想起了公主的话,把羽毛那出来一吹,一只大鹏闪电似的出现在他面前,樵郎便说:“请带我去皇宫吧!”大鹏就带着樵郎来到了皇宫,樵郎就把金叉子拿给了皇上看,皇上看了金叉子,就同意了公主和樵郎 的婚事,就这样,公主和樵郎在了一起,从此他们两个就恩恩爱爱。虽然这一篇童话没什么很精彩的地方,但是我却被他给身深深的吸引住了,就是他让我喜欢上了阅读,就是他让我有了想当作家的理想个,我们学校的书我看了很多,每一片我都被深深得吸引住了!所以我爱阅读,我爱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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